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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代理及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2 浏览量:

各(潜在)参选人:

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经营拓展部(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自有不动产权属办理转移登记和对车陂保养场等资产进行评估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参选人”)参加比选,具体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地点:广州市车陂路1号、走马岗路96号、先烈中路104号。

1.2采购内容(项目编号:TZB2021-002):

项目1办理车陂路12处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代理服务项目

a.成交人协助协调项目所在地区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和税务等部门,收集、整理和分析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所需的程序、难点和时间情况,并及时向采购人各方提供产权完善建议;

b.成交人派出专业人员,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按照办证程序的要求整理相关资料、填写办证表格、起草请示文件和代拟复函等,并全程跟进和指导权属完善的税费处理、递件送案、跟踪催办,以及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补交资料等工作;

c.成交人制定合理的办证方案,简化程序,尽量缩短办证时间,节省办证成本,办理约定范围内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取得不动产权证。

项目2车陂路1号地块停车楼、加油站物业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a.成交人对评估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按照统一的技术方案和方法标准,核实资产,勘察实物,估算价值;

b.成交人与采购人就初步评估结果进行沟通,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最终评估结论,同时编制完成评估报告;

c.成交人在采购人将评估报告报送企业上级主管后,积极配合、协调采购人核准备案工作,制作汇报材料。

项目3走马岗路9616处房屋及先烈中路1041处房屋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a.成交人对评估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按照统一的技术方案和方法标准,核实资产,勘察实物,估算价值;

b.成交人与采购人就初步评估结果进行沟通,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最终评估结论,同时编制完成评估报告;

c.成交人在采购人将评估报告报送企业上级主管后,积极配合、协调采购人核准备案工作,制作汇报材料。

1.3最高总限价:18万元(含税)。

1.4服务期

项目1自在收到采购人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项目2和项目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成交人须在签订合同之日后7天内完成资产评估报告初稿并交给采购人)。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包。

2.参选人资格条件

2.1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参选人具备有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二级以上(含二级);具有省自然资源厅(原省国土资源厅)出具的关于单位备案情况的函(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书须通过年检(不需年检的除外);具有资产评估机构资质(或备案证明)。

2.3参选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近3年内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按参选人提供的《参选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2.4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采购人于参选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参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5 参选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参选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参选人提供的《参选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已登记报名并领取了比选文件。

注:(1)符合资格的参选人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前来领取比选文件,并在参加正式响应时放入响应文件中;

2)潜在参选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3)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填写、打印以上资料,一并携带领取比选文件。

3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1413日至20214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比选文件领取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4号二楼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经营拓展部,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020-87317070

4.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1420日上午:9:00-09:30(北京时间)。

4.1递交报价文件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4号二楼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经营拓展部。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4.3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4.4参选人如果不现场参与比选项目唱标的,可以选择密封快递邮寄响应文件,邮件必须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否则视同未递交响应文件;已按时递交响应文件但不参加现场比选项目唱标的,参选人视同确认同意比选结果。

5.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评审时间:202142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6.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7.特别说明:本次比选不受参与比选的参选人数量限制,即参与本项目比选的参选人数量不设上下限。比选小组将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在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人中推荐成交候选人;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人只有1家的,直接推荐其为成交候选人。

8.适用法律:本采购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亦非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采购人依据其内部采购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开展本次比选活动,响应参选人的响应行为视为同意采购人依据采购人内部制度及本比选文件开展本次比选活动。

9.本项目的比选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yiqibus.com )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10.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8731707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4号一汽公司经营拓展部

 

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经营拓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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