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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赤岗总站自编1号物业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1 浏览量:

现有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赤岗总站自编1号物业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欢迎单位或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参加。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赤岗总站自编1号物业出租项目

    2.项目编号:YQWY-2024-[01]

3.招租物业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赤岗总站自编1号,位于新港中路464号首层。

    4.项目概况:赤岗总站自编1号出租项目,出租面积为20平方米,位于赤岗总站首层范围(没有独立出口,需协调开出入口)。

5.物业用途:商业

    6.租金价格及租期:首年月租金报价不低于8100/月,租期6年,装修免租期1个月,租金年递增率不低于3%。

7.公告延期规定:首个招租公告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的意向方不足 1个,不变更招租公告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8.其他披露情况:

1)出租方不提供该物业产权资料,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并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需办理相关证照方可经营。

2)由于出租方不是该物业产权人,如产权人因公开招租而要求收回该物业,出租方将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应无条件撤场,同时双方均不承担毁约责任。

3)出租物业现没有独立出人口,承租方承租后需自行与出口位置单位协商进出事宜。

4)出租物业不能用作经营明火餐饮、汽车维修、化工、仓储、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以及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不允许的项目。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住宅用途。

5)在承租期间,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政府防疫措施,全面承担承租场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防疫管理责任,禁止在经营场所搭建住人阁楼,禁止在经营场所存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空间内的“三合一”、“二合一”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在租赁场地范围内出资建造独立、完善、合乎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的灭火应急反应设施,禁止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入室上楼停放或充电。

6)承租方进行装修装饰须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并且施工手续合法齐备。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出租方无需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装修装饰的补偿,承租方所有改造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7)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按首年月租金标准缴交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同时缴交首月租金。

8)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9)物业移交时间和合同生效日期以物业正式移交时间为准。

二、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三年或以上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需持有相关的经营证照,并有开业三年的资质证明文件;自然人需具有良好个人信用记录。

2.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出租方于递交应租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意向承租方历史与现状不得与出租方及属下关联企业存在民事或经济纠纷或有未清理的应收账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须知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应持法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如委托他人投标的,除上述资料复印件外,还须持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报名应持二代身份证原件。

意向承租方未按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要求提供材料,或所提供的材料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四、招租相关要求详见招租文件。

五、发放招租文件时间:2024 年4月12日- 2024年4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30时。

六、提交应租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9时30分。

七、应租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东湖路26号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八、公开招租评审时间:2024年4月26日9时30分;评审地点:广州市东湖路26号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0-87317070

招租文件领取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0-87317070

招租文件领取地点:广州市东湖路26号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经营拓展部

 

                         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